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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湛江市政府办公室等

21个市政府直属单位办事工作日制度(试行)的通知

    根据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和进一步治理软环境,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的要求,湛江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制定了办事工作日制度。现将湛江市政府办公室等首批21个单位的办事工作日制度(试行)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七月五日

  湛江市政府直属部门办事工作日制度一览表(首批)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请示性文件1.可直接送领导审批的,2日内拟文呈办;
2.需领导协调的,协调后4日内办理。









制发文件1.审核修改代拟稿、草拟会议纪要,4日内办好呈批(需征求意见的,从收齐意见之日起计)。
2.规范性文稿接市法制局审核件后7日内改好呈批
批复、答复、转办领导批示1.由省审批的,接批复后3日内答复;
2.预约领导1小时内答复,特殊情况在1日内答复;
3.转出领导批示在2日内完成。
市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领导批示督办件纪要印出或接到批件后3日内交办完毕,交办通知发出10天后定期督办
人大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属会议期间收到的,接件后20日内召开交办会议;属闭会期间收到的3日内交办完毕。





建设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审批 5日内批复或出具审核意见报省;资料不齐、需开会协调或要请示上级部门的,从收齐材料之日开完协调会或上级批复(答复)之日起5日内批复;涉及面较广的大项目,延长至10日内。
申办新开工项目计划、结转续建项目计划、投资许可证和年检投资许可证 5日内审批计划,年检投资许可证2日内办毕;结转项目上半年每月下达一次,下半年原则上不办理
申请农产品进口配额5日内答复或报省;省下达安排后2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市经贸局会审、会商事项3日内完成本局所核部分
技术改造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审批5日内批复或出具意见报省
技术创新及新产品试产项目审核受理后,3日内审核完毕
燃料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受理后,5日内审批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初、中级)一年评审一次,5日内评审8、9、10月受理
酒类专卖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资料齐全的,12日内
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资料齐全的,12日内
市教育局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的报到和介绍2日内在接收单位已同意前提下
在报刊刊登学校招生广告的审批2日内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举办中小学生各种竞赛活动审批5日内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审批10日内
市直中学(含职中)学生转学、各县(市区)跨县(市区)转学审批10日内






组织申报火炬计划、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每年一次,接到省的通知后5日内转发
组织申报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上
组织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同上
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同上
组织申报省、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同上
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5月份受理,60日内批复
申报市级工业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每半年认定一次,市政府审批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
申报认定民营科技企业市级10日内办毕;省级下达通知后5日内转发。
申报科技进步奖11月份至翌年2月10日受理,3月25日前完成评审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10日答复是否组织鉴定
技术合同登记5日内
专利纠纷调处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发明专利资助15日内审批



申请筹备社团登记60日内办理
申请成立社团登记30日内办理
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60日内办理
本市居民同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同胞结婚、离婚证15日以上30日以内办理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市民政局港澳台同胞收养、解除收养申请登记30日内办理
老人优待证随到随办









会计资格证书、珠算等级、会计电算化考试15日内公布成绩;30日内发给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20日内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上级验收核准后5日内公布成绩
预算指标办理收到通知后3日内办理
预算拨款、预算外资金拨付3日内审核盖章并送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补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拨款10日内审核,3日内办理拨款或答复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变动及经费申请5日内完成审核,3日内办理拨款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财政年检、申请外贸专项资金、申请旅游专项资金、预算内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3日内发证(办毕)
固定资产报建立项一般半日内办毕;特殊情况不超过3日
办理县(市、区)财政局请示3日内报局长审批或上报省厅
教科文单位请款报告5日内调查并提出拟办意见,3日内拨款
企业产权登记5日内
罚没许可证5日内
契税申报减免个人的随到随办;单位的1日内办毕
工程预结算审核60日内
市人事局机关单位公开招考增人每半年下达一次计划;省通知下达后5日内完成分配
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增人计划申请7日内审批
工资基金增减申报2日内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注









军转干部找到接收单位的在5日内答复有关单位
转业干部及其家属报到、接转关系半日内
公务员调任转任审批调入我市的10日;调出我市的5日
出国政审5日内
任免接市人大、政府决定后,3日内发出通知
非领导职务审核5日内
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奖惩5日内
职称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职称10日内;初级、中级技术资格审核发证自评委会评审完60日内;高级技术资格自接到省的通知后5日内
专业人员交流调动调入市直事业单位的10日内;调入企业的5日内办妥或答复
大、中专毕业生派遣派遣到市直事业单位的7日内;到中央、省驻湛单位和市直企业的1日内办妥或答复
人事代理个人委托的1日内;单位委托的5日内办妥或答复
工资福利业务一般3日内办毕;调资工作10日内审批;科级以下干部退休手续3日内办毕;更改工龄5日内办毕
人事考试成绩公布在接到上级成绩通知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5日内;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考试7日内




机构编制申请10日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提交编委讨论;审批后3日内批复
使用编制申请7日内审批
领导职数使用情况审核3日内办毕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8日内办毕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每月1-15日起)
1.资料齐备的3日内办毕;
2.需报省审批的,收到省批复后3日内办毕
市内招工、照顾夫妻关系调动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半日内
异地招工、工人调动、“五场”调工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5日内
受理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的检控、举报从受理之日起,一般30日内办结;最长不超过60日
工伤认定接到企业报告或职工申请后7日内作出认定决定;特殊情况不超过30日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工伤评残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10日内作出评定
因病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20日作出鉴定结论只在每个月最后3天安排
集体合同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1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书并发回企业
劳动争议案件符合条件的依法7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14日内审查并书面答复;一般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
换发《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资料齐全的半日内只在每年12月25日至下年1月10日
工效挂钩审核资料齐全的15日内
工资总额包干核准资料齐全的7日内
年薪制方案审核资料齐全的15日内
工资集体协商审核资料齐全的11日内
劳动监察受理群众投诉案件后15日内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者,结案后3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对违反劳动法规案件 2日内立案7日内完成调查取证,30日内结案;处罚决定作出后5日内送达被罚单位







社会保障登记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5日内
社会保障登记变更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半日内
社会保险登记注销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1日内
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半日内1月1日至4月30日年检
职工参保、停保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5日内
社保关系转移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转出2日内;转入半日内
养老保险待遇核发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1日内
工伤(亡)待遇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15日内办毕
失业保险待遇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7日内办毕
基本医疗保险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手续5日内单位将有关资料于每月1-20日送审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 注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基本医疗保险投诉处理3日内将查处情况反馈





















建设项目选址35日内
高新技术项目规划选址15日内
建设用地规划安排30日内
变更用地性质15日内
转、受让土地规划审批15日内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5日内
提规划设计要点25日内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20日内
调整规划设计方案20日内
建筑工程单体规划定点15日内
建筑方案审批20日内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日内
临时建筑延期使用手续10日内
市政工程规划定点、管线工程规划定线15日内
市政工程方案、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审查15日内
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日内
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工程放线或验线5日内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15日内
小区验收30日内
规划勘测资质审查、登记20日内
建设项目更名、延期、撤销、遗失补证10日内
办理广告、招牌、室外装修报建10日内
违法案件立案登记5日内
违法案件处理90日内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5日内特大型项目除外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新增耕地验收30日内
办理行政划拨土地35日内
办理协议出让用地60日内
办理划拨土地出让手续45日内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手续45日内
临时用地审批30日内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15日内
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45日内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30日内
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25日内
办理高新技术项目用地20日内
测绘资格证书审核40日内
测量标志拆迁审核15日内
地图审核15日内
外来测绘单位登记注册3日内
采矿登记审批20日内
采矿许可证审核(上报)10日内
矿区范围划定10日内
采矿许可证年审20日内
采矿许可证变更登记5日内
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10日内
采矿许可证注销10日内
矿产资源储量认定15日内
地质勘查报告评价初审15日内



工程招标信息发布申请2日内
工程交易中心业主资料审查3日内
施工许可证办理3日内
房地产企业资质、定级升级,物业管理资质、定级升级、白蚁防治单位资质审批10日内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审查招标人自行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5日内办毕并将审查结果通知交易中心和招标人
商品房预售证审批10日内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申报10日内
施工图审查一般20日内完毕;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或大中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0日内办毕















二级以下(含)公路工程可研报告审批30日内
站场工程可研报告审批30日内
大桥及5000万元以下二级公路或二级公路以下非收费公路的初步设计30日予以批复或转报
地方公路及5000吨级以下港口工程初步设计30日内批复
属市管辖权的项目开工15日内批复
需报省审批的项目开工10日内转报
小型码头工程实行邀请招标15日内审批
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方案15日内审批
交通工程项目验收60日内验收毕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上报省
旅客运输、二、三类大型货物、集装箱、危险货物、零担货物运输和运输服务、搬运装卸、商品汽车发送业户的筹建立项和开业申请县(市区)运政部门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市交通局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开业申请30 日内作出批复
普通货物、一类大型货物运输业户的筹建立项和开业审批同上
汽车客运站的筹建申请同上
汽车客运站的定级和升级同上
水路运输企业筹建和开业、服务企业筹建和开业申请、水路运输企业增加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申请10日内批复或转报
营运车辆的投放(新增、更新、更换、转户)审批15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市局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道路运输企业或经营业户的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变更经营项目、停歇业审批10日内
省际客运班线的新增、转让、变更、调整15日内初审毕,市局20日内审批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省内跨市客运班线的新增、转让、变更、调整同上
市内跨县客运班线的新增、转让、变更、调整同上
省际客运线路标志牌的办理20日内上报省
省内跨市客运线路标志牌办理同上
市内跨县线路标志牌的办理7日内
客运线路标志牌中营运车辆的变更属市跨县线路的,7日内;属省际、跨市的,20日内上报省
营运车辆营运证的办理7日内
零担货物运输线路审批和办理20日内审批或作出初审意见送相关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然后上报省。
客运标志牌、营运证件的遗失补发原为市核发的7日内补发;原为省核发的20日内上报省
汽车维修业开业资格申请一类厂13日内报省;二类厂11日内审批
交通行业培训开班申请3日内审批
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申请迁址、变更、停业15日内审批
行政复议申请12日内完成审查、制作复议受理通知书并送达;30日内依法作出处理
行政复议答复意见收到上级《交通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日起,10日内作出
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审批30日内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30日内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30日内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45日内审批或答复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注册30日内办理或答复
医疗广告审批10日内初审并报省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10日作出受理与否决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60日内审批发证或答复
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10日内审批发证或答复
卫生许可证30日内审批发证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市卫生局除四害有偿服务许可证7日内发证或答复
防鼠防蝇设施合格证2日内发证或答复
市物价局申请调整价格、收费1.资料齐全7日内办毕;复杂的不超过18日;
2.需请示上级的接到上级批复后7日内办毕;
3.需召开听证会、协调会和成本调查的不超过3个月
申请核发收费许可证1日内办毕
价格举报案件办理5日内告知受理情况。直接受理的在30日内办毕,情况复杂的延长时限,不超过60日;上级交办的在60日内办毕并报告;复查的30日报出复查意见并答复举报人
涉案物价格鉴证1.资料齐全的7日内作出结论报告;
2.大宗复杂的评估项目,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不超过30日;
3.复核、仲裁案件在接受委托后7日内完成






海域使用证发放1.材料齐全的15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和审核;
2.完成勘查和审核后,5日内发函征求意见;
3.条件齐备后15日内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核意见报政府审批;
4.政府批准后7日内通知缴纳海域使用金,交纳使用金后5日内发证
养殖证发放30日内完成勘查,核实和报批;政府批准后7日内发证,
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齐备的5日内加具审核意见上报省
渔业水域污染案件调查接报后1日内赶赴现场调查取证
渔业捕捞许可证发证2日内审批或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2日内办毕
渔业船舶登记发证、年审或补发
证书
2日内签发证书;年审或补发,随到随办,特殊情况不超过2日。
小型渔业船舶检验2日内检验毕并发证书
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发证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考试及格后10日内发证
船员证书审(换)证、补证1日内办毕
船舶进出港签证随到随办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事项、办理事项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按上级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完成实行应急和预约服务:凡企业要求紧急办理事项,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的,可预约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办理,急事特办。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报批3日内批复或转报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1日内核发出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事项3日内批复或转报
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证书1日内核发出
外国、港澳台企业设立常驻湛江代表机构3日内作出批复或转报
粤港客运、货运直通车项目延长合作经营期3日内上报
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事项3日内上报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在20日、10日、5日内审批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日内完成
进口废物环保初审10日签署审查意见
排污申报登记和变更登记5日内批复
排污许可证审批5日内作出审批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核5日内作出核准初审意见
危险废物转移审批5日内作出初审、复审或审批
污染投诉调查建筑施工噪声扰民投诉,当天到场;工业污染、饮食娱乐污染投诉,3日内到场;其他污染7日内到场调查
污染事故调查接报后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污染事故和污染投诉答复30日内答复投诉人
市公用事业局申请临时占用道路3日内完成现场勘察和初审,并转城管办、交警部门会审(一般5日来回),意见返回后在3日内审批,并发证
申请挖掘道路程序、时间同上。
市政工程施工管理24小时全天候管理
市区主要市政设施巡查每日一次以上
下水道阻塞疏通自发现起24小时内
排水井、检查井盖丢失、损坏补回或修复自发现起4小时内
市区基建工程绿化报建5日内
园林企业资质审批30日内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

备 注






市区基建工程绿化配套验收5日内到场验收;8日内办毕
临时占用绿地、迁移或砍伐树木
审批
6日内完成审批,然后5日内园林队伍到场施工
环卫作业企业准入申请5日内审批或答复,复杂的不超过7日
市民对市容环卫、自来水、燃气投诉市容投诉2日内、复杂的7日内答复;供水、燃气投诉3日内处理并答复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批改20天内组织审查并发证
燃气经营许可审批3日内审批或答复,复杂问题不超过7日



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不能当即办理的5日内办结并答复
本办牵头处理的事项一般7日内,最长不超过15日
涉及城市管理(占用道路和广告设置审核)问题牵头召集部门联合办公,5日内办结
行政处罚、复议问题按法定时限办理



房产权属初始确认登记、变更登记的房产测绘10日内
房改房上市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房产测绘10日内
上市交易及转移登记的房产测绘10日内
房产权属初始确认登记、转移登记10日内
房产变更登记7日内
房产更正登记5日内
房产证注销登记2日内
二、三级房地产交易7日内
商品房鉴证3日内
房地产抵押登记5日内

公有住房出售、出租审查10日内评估丈量核查审批工作量大的现场办公
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2日内
对住房货币补贴金、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使用申请3日内审批或答复
对住房差额货币补贴申请5日内核实、答复或审批
单 位办理(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工作日)备 注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15日内审批或答复
申请返还使用住房基金10日内审批或答复
申请建立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日内审批或答复
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3日内审批或答复
申请调整住房公积存比例3日内审查毕并转财政局联合审批
个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2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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