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 位 | 办理(审批)事项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备 注 |
市
政
府
办
公
室 | 请示性文件 | 1.可直接送领导审批的,2日内拟文呈办; 2.需领导协调的,协调后4日内办理。 | 急
件
即
办 |
| 制发文件 | 1.审核修改代拟稿、草拟会议纪要,4日内办好呈批(需征求意见的,从收齐意见之日起计)。 2.规范性文稿接市法制局审核件后7日内改好呈批 |
| 批复、答复、转办领导批示 | 1.由省审批的,接批复后3日内答复; 2.预约领导1小时内答复,特殊情况在1日内答复; 3.转出领导批示在2日内完成。 |
| 市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领导批示督办件 | 纪要印出或接到批件后3日内交办完毕,交办通知发出10天后定期督办 | |
| 人大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 | 属会议期间收到的,接件后20日内召开交办会议;属闭会期间收到的3日内交办完毕。 | |
市 发 展 计 划 局 | 建设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审批 | 5日内批复或出具审核意见报省;资料不齐、需开会协调或要请示上级部门的,从收齐材料之日开完协调会或上级批复(答复)之日起5日内批复;涉及面较广的大项目,延长至10日内。 | |
| 申办新开工项目计划、结转续建项目计划、投资许可证和年检投资许可证 | 5日内审批计划,年检投资许可证2日内办毕;结转项目上半年每月下达一次,下半年原则上不办理 | |
| 申请农产品进口配额 | 5日内答复或报省;省下达安排后2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 |
| 市经贸局 | 会审、会商事项 | 3日内完成本局所核部分 | |
| 技术改造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审批 | 5日内批复或出具意见报省 | |
| 技术创新及新产品试产项目审核 | 受理后,3日内审核完毕 | |
| 燃料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 受理后,5日内审批 | |
|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初、中级) | 一年评审一次,5日内评审 | 8、9、10月受理 |
| 酒类专卖经营批发、零售许可证 | 资料齐全的,12日内 | |
| 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 资料齐全的,12日内 | |
| 市教育局 | 师范类大专毕业生的报到和介绍 | 2日内 | 在接收单位已同意前提下 |
| 在报刊刊登学校招生广告的审批 | 2日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