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倾销要学会“防火”与“救火”
林杰
欧盟每年都对中国企业的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其目的在于将中国企业排挤出市场,保护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避免欧盟对我国企业进行反倾销的调查,该做哪些准备工作呢?就此本刊记者专门采访了欧盟反倾销法专家王磊。王磊律师认为,市场监控与预警、产品和市场多元化以及规范企业运作是企业“防火”重要条件。
企业该怎么“防火”
市场监控和预警
一般情况下,中国企业向欧盟出口商品的价格都会比欧盟同类产品的价格低,因为中国的生产成本比较低,也因为这样,产品就容易受到反倾销调查。我们这可以这样假设,中国某家向欧盟出口5瓦的节能灯,按照劳动力、厂房、机器、可接受利润等计算5瓦的节能灯的市场价格是40美分,和市场上的价格一样。由于产品出口要创外汇,可能5瓦节能灯的出口价格是45美分。然而,欧盟同类产品的节能灯的价格是60美分。显然,中国商品的低于欧盟商品的价格。假设两种商品性能几乎一样的话,消费者肯定喜欢习中国的商品,无疑,中国商品可以迅速占领当地5瓦节能灯市场,这就给当地同类产品造成了威胁,欧盟就很有可能对中国的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那么,企业可以针对这种情况建立自己的市场监控体系。可以积极和当地进口商紧密联系,让进口商按时提供商品在当地的市场价格以及商品占当地同类产品的份额,以确定自己出口的商品是否对当地产品的市场构成很大的威胁。如果没有违反欧盟反倾销法的规定,也可以分析该种产品还能够出口多少。反之,企业就要调整出口计划,赶紧收缩市场,或者准备积极应诉。
还可以聘请当地的商务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来跟踪市场情况,也可以与中国驻外大全馆商务处建立紧密的联系。由商务处代表按时提供当地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及其趋势,企业得到情报后,根据情况做好各种准备。
产品市场多元化
王磊律师认为,产品单一、市场单一是反倾销官司到来时最致命的危险。因为企业被卷入了反倾销官司这后,没有其他的产品可以出口,就算其他市场,比如美国、欧洲等不对同一种产品进行反倾销,企业也没有产品可供出口,一旦反倾销官司打起,这样的企业只能坐以待毙。
深圳蛇口一家生产不锈钢紧固件的企业,机器是从香港买的二手设备,生产德国标准的紧固件,所以产品只能卖到欧洲。被欧盟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后,企业就很紧张。因为产品如出不去欧洲,也没有其产品可以卖。
所以,企业产品、市场多元化可以将企业的损失减至最少。
规范企业运作
由于我国经济体制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企业成分也比较复杂,企业运作不是很规范,而这也是打反倾销官司中容易显现的漏洞。王磊律师认为,许多企业的账本很不规范,在打官司的时候常常处于劣势。
打反倾销官司,事无巨细。当企业收到立案通知之后,企业要应诉,就必须将自己产品的相关情况做成材料上交。这就涉及到企业的生产成本和财务状况,包括资产的折旧、债务的偿还等,按市场经济下的法则,不得有歪曲。
又如董事会,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董事会都是一种摆设,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有的企业很荒唐,董事会居然有6个人。在企业的市场经济型认定上,董事会的职能履行得如何是一个较为重要的标准。因此,王磊律师认为,一个企业如果有长远的打算,就应该规范经营。准备好了“灭火器”,“火”来了也不怕!
“火”起了就要灭“火”
很多时候,反倾销官司来临的时候,我国企业更多地选择躲避,客观上的助长了别国对我国滥用WTO反倾销规则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气焰。这与欧盟反倾销法1998年之前的“一国一税”不公平游戏规则也有关。因为企业无论性质、大小,反倾销官司输了,应诉没应诉的企业要补同样多的反倾销税;反之,赢了大家得到同样的好处。而打官司的费用只能是应诉的企业承担,这严重损伤了企业应诉的积极性。现在,欧盟反倾销法作了一小点的改变,允许有分别税率,企业就应该积极应诉,因为现在是谁应诉谁受益,缺席应诉的结果只能是承担高额的反倾销税。
怎样应诉,王磊律师认为,应诉反倾销就是将火苗扑灭,但要讲究策略。
与进口商协作
进口商肯定是较为了解本国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企业应该跟进口商建立一种良好的关系,采集同类产品不同市场的价格进行分析。同时,进口商也可以跟本国同类产品厂家进行联系和沟通,摸清同类产品在当地的生产成本、实际价格。因为进口商有可能遍布全球,企业可以根据分析的数据迅速找到替代国,才不至于临时找替代国的时候随便找一个替代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比如,在彩虹集团彩管遭受反倾销时,找印度作为替代国,结果相同产品的反倾销税高达48%,而跟马来西亚比,反倾销税只有11%,所以,正确找一个替代国非常重要。
全面准备核查
企业接到反倾销立案的通知后,也不用惊慌失措,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备自己的档案,比如公司文件、财务数据、生产销售资料等,当欧盟官员进行调查的时候,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档案证明自己是市场经济型,从而在第一步就可以取得分别税率。
工作班子一致性
一般情况下,应该保持工作班子的连续性。如果人员不一致,容易造成问卷答复和实地核查不一致,对而言,保持工作人员的一致性,也有好处,谁专门管账、谁负责市场销售、谁管理生产上的事情,大家凑在一起研究方案、汇总数据也容易一目了然。
“救火”不成也要逃
事实上,企业面对反倾销官司也不一定非打不可,也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这场官司值不值得打?王磊说,这也跟救火一样,灭火器不行了,火热太猛了,硬要去灭火,损失可能会更大一些,倒不如退而求其次。
此外,企业也要根据进出口市场所在地判断是打否要打反倾销官司。比如,阿根廷曾经对我们国家的电池进行的反倾销,有不少企业对阿根廷市场兴趣不大,衡量一下应诉的花销以及市场所能获得的利润,就可以做出选择。但像欧盟、美国这样的市场很稳定,有利可图,就应该应诉。如觉得自己没有可能打赢官司,也可以选择放弃。
加入WTO后,中国多了一个解决反倾销问题的渠道。王磊律师介绍,不少发展中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不遵守WTO的反倾销规则,中国企业通过政府完全可把对方告到WTO中,所以应诉企业要立善于及时识别调查当局违反WTO的行为,及时通过中国政府到WTO中去与对方交涉。
--《大经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