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
委
|
保留部门 |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 撤并部门 |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并入办公室,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并入办公室,老干部局并入组织部,上述并入部门均对外挂牌,其中市政府信访办改变隶属关系后挂市信访局牌子,不再保留直属机关15个战线党委,其职能划入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 调整部门 |
台湾工作办公室调整为市委工作部门,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 |
| 加挂部门 |
宣传部加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局牌子,政法委员会挂禁毒办、市政府调处纠纷办公室牌子 |
| 更名部门 |
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市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 |
| 合 署 办公部门 |
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政法委员会与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统一战线工作部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 |
|
政
府
|
保留部门 |
办公室(挂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牌子)、公安局、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
)、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水利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统计局、物价局、林业局。 |
| 撤并或重组、新设部门 |
不再保留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会,组建经济贸易局。不再保留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其职能分别划归政府有关部门。不再保留国有资产管理局,其职能并入财政局。不再保留劳动局、社会保险管理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国土局、规划局、地质矿产部局,组建规划国土资源局。不再保留建设委员会、城建局,组建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区交通局,其职能划入交通局。不再保留农业委员会、农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重新组建农业局。不再保留口岸办公室,其职能并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不再保留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组建外事局
|
|
政
府
|
更名部门 |
计划委员会更名为发展计划局;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更名科学技术局;交通委员会更名为交通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计划生育局;体育运动委员会更名为体育局;海洋与水产局更名为海洋与渔业局;粮食管理储备局更名为粮食局,与粮食企业集团彻底脱钩 |
| 调整部门 |
房产管理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以原城建局为基础,组建公用事业局,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旅游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实行政事、政企分开。法制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乡镇企业局调整为乡镇企业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
| 加挂部门 |
发展计划局加挂信息产业局牌子。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加挂口岸局牌子。
规划国土资源局加挂地质矿产局牌子。
外事局加挂侨务局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