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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993软环境整治计划》(摘要)
一、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理,令行禁止,违者必究。
(二)全党动员,多管齐下,上下配合,各方联.既要轰轰烈烈有场势,又要扎扎实实求实效。
(三)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注意衔接,加强协。
(四)鼓励咨询求助投拆举报,快速反应及时自事,整出声威。
(五)包干负责,项目到人,加强督察、稽查。
(六)有破有立,健全制度,巩固延伸整治成果。
二、整治内容和项目
(一)整治政务环境
1、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和在政府公职人员中开展“十六字政风”教育
2、理清部门交叉职能
3、整顿行政势法队伍
4、强化投拆、协调、监发和备案制度
5、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发和备案制度
6、行政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7、行政处罚听证制度
8、政务公示制度
9、服务承诺制度
10、规范办事程序和简化手续
11、政策和政务信息上网
12、建立专业性技术性项目专家咨询制度
(二) 整治规费环境
13、清理和公布已取消的收费项目
14、编印“两费”、“三金”收缴制度
15、“两证一标”收费制度
16、行政事业性收费“一个窗口、收缴分离”管理
17、清乱、减负“10个严禁”
(1)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
(2)亚禁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和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
(3)业禁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
(4)严禁应由企业自愿接受的咨询、信息、检测、商业保险等服务变为强制性服务。
(5)严禁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会议、培训、检查评比和学会、研究会等。
(6)严禁强行向企业拉广告。
(7)严禁行政同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
(8)严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擅自向企业收取各种保证金、抵压金。
(9)严禁涉外单位和人员向外商和外商和外商投资企业索取不正当利益。
(10)严禁本市行政机关单位代外地有关部门征收各种费用。
18、整顿农村电价
(三)整顿口岸环境
19、打击走私、贩私、护私
20、口岸低门槛措施
21、口岸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22、口岸单位“一条龙”办公制度
23、整治口岸运输秩序
24、整治口岸运输秩序
(四)整治市场环境
25、打击欺行霸市
26、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27、整治虚假广告
28、文化市场“扫黄打非”
29、规范有形建筑市场
30、规范土地市场
31、规范房产交易市场
32、建设劳动市场
33、整顿金融市场
34、规范和发展中介服务
35、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36、治理旅游环境
37、维护消费网络建设
(五)整治治安环境
38、打击黑恶势力
39、扫除“黄赌毒”专项斗争
40、综合治理
41、纠纷调处
42、重新出台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43、重新出台内商投资优惠政策
44、重新出台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非公经济企业投资优惠政策
45、外来投资项目保护制度
46、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制度
47、政策通报或公布制度
48、“一站工”办事制度
49、项目联合审批制度
50、编印《湛江市投资办事指南》
51、设立投资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52、及时妥善处理涉外纠纷
(七)整治人才环境
53、落实人才引进做事政策
54、完善人才流动机制
55、培养一批优秀的企业管理人才
56、加强科技专家队伍建设
57、强化技能人才培训
58、人事业务限时办理制度
59、外商企业和非公经济企业人者优惠政策
(八)整治市容环境
60、城市美化
61、城市绿化
62、城市净化
63、城市有序化
64、市区街名牌、指示牌、导向牌中英双语标志
(九)整治人文环境
65、营造改善软环境的与论氛围
66、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67、加快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步伐
68、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69、开展科普活动
三、整治软环境
(1)成立市整治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周镇宏市长提任组长。负责对全市整治软环境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制订工作计划和做出具体部置,协调中央、省、外地驻湛单位相关工作,对影响我市软环境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及时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整治软环境的计划、决策和交办的工作,负责综合情况汇报,协调部门关系,检查反馈情况。
(2)整治软环境责任制。“九大环境”的各负责人为本环境及所属项目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对该环境各项目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整治软环境每一责任人,负责制订本单位整治软环境的组织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3)检查制度。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整治软环境的情况,对所制订的计划是否落实;有什么经验、存在什么问题、打算如何解决。监督检查方法: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部委办局、各主管单位每委度对下属单位进行一次检查;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半年组织人员对全市各部门整治软环境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论监督。主要任务: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辟整治软环境*论督专栏。
(5)人大、政协监督。主要任务;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代表、委员对重点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主食。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六)群众监督。以市政府名义每年从人大代表、政协,离退休干部、民主党派、群众代表中聘请50-60名义务督察员,其主要任务是:监督“993”计划落实情况和反馈各方面反映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义务督察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并把收集到的情况及时把馈给有关单位并落实整治责任人。各势法单位和窗口服务部门也要参照此做法,聘请10-20名义务监督员。
(七)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及时处理。设立咨询、投诉、举报制度,市各有关部门和窗口服务部门设立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做到专座
负责、专人记录。对咨询、投诉、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单、及时反馈、归口处理。咨询、投拆举报的处理时限“一般事项就在3天内办结;比较复杂事项,应在3天落实责任人,一个月内办结;重大复杂事项,应在3天内办结;比较复杂事项应在3天内落实责任人,原则上3个月办结;涉及司法案件,依照法律程序办理。
(八)违规处罚。处罚原则:
(1)对违反整治软环境计划的行为责任人追究责任,按照人事干部管理权限对口处理;
(2)凡是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要赞助行为的,参照粤府函[1996]41号《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的规定,由势纪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3)对在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伤人,由执纪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4)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违反整治软环境计划有关行为进行调查后,分别以下情况作出处理:属于一般问题的,分别以下情况作出处理,并把处理报告监察机关;构成违纪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给该单位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以纪律处分,直移关司法部门追究型事责任。
整治软环境投拆求助举报电话
单位
电话
联系人
市人大常委会
2224155-117林卫武
市长专线电话
3332444 谭昌传
市政协 2244466卢河广
市政协 2281545
王程
市纪委、监察局
3101431宋玉
市委组织部 3110078
邓世亮
市委办值班室 3180214
刘平
市政府办值班室3336994、
3181240 陆莲珍
中级法院 3212000
朱宗华
市检察院 3207196
苏南梅
市政法战线 22
87504谢那梅
湛江海关 2287504 黄金良
湛江商检局 3338064
李道杰
市公安局 3338064
林德邦
市建委3337913 殷毅
市交通委
3334797、3338753
黄健、陈元伟
市政府信该办
3312114张廷坤
市政府纠风办 3101421
张国英
市城管办 3314244
庞春亮
市口岸办 2285791
孔振
市司法局 3205294
李平国
湛江港务局
2250475 朱超
市审计局
2260718 罗奎
市工商局 3311272
黄车寿
市人事局
3332016 张东衍
市环保局
3381464 邹经伦
市国土局
3310476、3314044
陈辉、郑伟
市供电局
2110347、2110099-8202
陈权、李靖邦
市旅游局 2262444
刘建华
市打假办 2240008
谢茂争
市外商投诉中心
3332049、3365185高杏梅
市消费者委员会
3110315 东玉吉
市减轻企业
负担办公室
3324648郑世光
市减轻农民
负担办公室
3314153、3181524 温勇
湛江民航 2300999
李树贵
湛江火车站2191606-342
刘诗云
市物价检查所 3212544
吴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