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988科技兴湛计划》
湛江市《993软环境整治计划》

湛江市《988科技兴湛计划》

一、指导原则

(一)贯彻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科教兴国”战备、江泽民总书记最近提出的“技术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作产业结构化升级的决定》精神真正把科技进步作为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二)全面落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三)有限目标,突出重点;以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转化、吸收为主攻方向;以企业为科技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体;以提高简单扼要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主要目标。

(四)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增加投入,一资分配重点投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科技开发、技术改造与创新,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

(五)努力扩大成果源;充分挥中央、省驻湛江湛单位科技力量的作用;增强创新能力;高度重视运用最新技术成果,促进技术发展的后发工跨越。

(六)以市场为导向,注重产品,加强评估,讲求实效。

二、构建科技进步机制

(一)科技人者机制

1、加强人者培养。

2、引进科技人才。

3、用好现有人才。

4、抓好人才管理。

5、通过直接融资、项目招商等形工吸纳发展资金。

6、增加无形资产投入。

7、设立科技奖励基金。

(三)科技创新机制

1、企业建立和完善科技开发体系,成为科技进步的主体。

2、高等院校,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

3、加快科研机构改革步伐。

(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1、建立中试基地和工程研究开发中心。

2、建立健全农业、水产科技推广网络。

3、搞好技术介服务。

(五)科技评估机制

1、成立湛江市科技评估中心。

2、加强对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评估。

3、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及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由省;市科委组织专家评估认定。

4、新上科技开发项目,设立中试基地、引进技术或技术设备,由市科委和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评估。

5、对科技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队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评估。

三、扶技政策

1、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都退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版收所得,其中5个百分点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2、列入国家和省级计划的新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国家和省级计划的新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国家统新产品和市内道次的发明专利产品三年内,省级新品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两年内,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返还企业。

3、经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鉴定,企业自行开发达到国骨或国际先进水平的信息化技术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经财政部门核准,三年内对该产品新增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全额返还企业。

4、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转让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收入,年净收入5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列为计税所得额。

5、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新建或新购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自建成或之日起五年内纳税有困难的,经当地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房产税。

6、用于高新技术开发生产性基本建设,应用高新技术的扶改项目投资,建设人事中间试验的工程技术开发中心,中试车间等,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当地计划部门立项,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固定资方向调节税。

7、中外合作合资企业依照规定减免税期满后,被认定为市新技术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8、优先申报市新技术企业按有关规定发行债券、股票和股票上市。

9、科研机构转为企业法人后,5年内继续享受科研事业单位的有关优惠政策。

10、经市经委、科委、计委等部门组织府定的科技创新优势企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税收优惠。

11、科技人员自办或合办民营科技企业,在政治待遇、职称评聘、成果鉴定与奖励、出国、信贷、科技与经费扶持、技术和产品出口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12、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报经当地财税部门批准,可以对生产和科研设备加速折旧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考核时可视同实现利润。

13、企业研究开发(包括委托开发)支出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额。

14、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

15、市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建设用地除按比例应资中央部分及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外,免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6、加强大农业技术研究和技术应用推广工作,鼓励和支持建立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服务体系。

17、列入本计划项目的新成立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规定外,其他专项规定都不作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

18、高新技术产品和列入本计划项目产品的检验收费,按国家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

19、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参与转化项目投资,经市科委审核,其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栖比例最高可达35%。

20、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和列入本计划项目企业均属保护企业,除物价部门明文规定可以收取的费用外、任何单位不得向企业收费。

21、市财政拨出专款,奖励在高新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显著效益的科技人员与产业实施者,一等奖金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22、高新技术企业的人事管理可委托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心代理。

23、户口、粮食关系不在湛江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来我市办企业或应聘,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其随身生活的子女入托、入学应与户口、粮食在我市的人员同等对待,不得加收其他费用。

24、注重人市外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其本人调入我市进,配偶、子女可随迁,一律免收城市增容费。

25、实行受聘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其中,中级职称人员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副高级职称人员(含硕士毕业生)不低于1500元,正高级职称人员(含博士毕业生)不低于2000元。

26、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的科技人员,其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按程序报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27、对高新技术和项目,商请海关简化审批环节,鉴发《征免税证明》可在各隶属关、办事自直接办理。

28、对投资建设端新技术项目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依法优先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优惠。

29、国有商业银行人每年新增贷款规模中划出一定额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列入本计划项目的专项代款,每个支行、部、办要有重点地选择两个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或列入本计划项目,建立主办银行扶持制度。

30、根据高新技术项目和列入本计划项目的实际情况,经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可用科技发展基金为科技拟项贷款作担保。

四、工程与项目

(一)信息化工程发展重点;

(二)广播电视网。

(3)微波传输骨干网。

(4)广播电视中心。

(5)互联网交换中心。

(6)党政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

(7)大中型企业的信息联网。

(8)开发信息资源。

(9)建设湛江卫星通信网。

(二)高新技术产业工程发展重点;

(1)电子信息技术。

(2)生物工程技术。

(3)机电一体化技术。

(4)新材料技术。

(5)轻纺化新技术。

(三)科技兴糖工程发展重点:

(1)建设18万亩贸工农一体化的甘蔗市产基地。

(2)全面推广早熟高糖甘蔗新品种和新技术。

(3)合理调整糖厂布局。

(4)开发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项目。

(四)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工程发展重点:

(1)汽车零配件工业。

(2)电子工业。

(3)机电工业。

(4)轻工工业。

(5)化工工业。

(6)医药工业。

(7)建材工业。

(五)科技兴农工程发展重点:

(1)粮食生产推广良种良法提高单产。

(2)推广高产高油花生良种和栽培技术,开展花生深加工和综合利用。

(3)大面积改造中低产田。

(4)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多元高效作物专用复合肥、磁化和平衡施肥技术。

(5)搞好病虫害的防治和监测。

(6)畜牧业:建设10万头肉牛基地和肉拮屠宰加工厂;培殖天然牛黄,扩大梅花养殖基地,扩大瘦肉型良种猪场。

(六)科技兴果工程发展重点:

(1)建设各具特色的水果生产区域。

(2)发展“山上一园果、山政一塘鱼、塘连一栏猪、糖面一群鸭“的立体开发、综合经营模式。

(3)建立水果品种原种基地,引进、保护和推广适合本地生长的优稀品种品系。

(七)科技兴海工程发展重点:

(1)抓好科技攻关。

(2)加速每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3)引进和发展海产品深加工先进技术。

(4)加快湛江海洋高科技园的建设。

(八)

(1)重点推广我市先育的尾叶桉U6、引进的刚果W5等优良元性系品种。

(2)研究选育推广一批速生、 高产、优质、抗病、搞风等适应性强的桉树优良元性系。

(3)加强对林业生态环境影响的研究。

(4)提高尚海防护林的防护功能。

(5)改良现有红树林品种和结构。

(6)引种材、笋兼用竹新品种。

(九)科技减灾工程发展重点:

(1)建设赤坎生活污水处理厂。

(2)编制湛江市海域环境保护规划。

(3)建立全市海域 、大气环境及污染尾气自动监测系统。

(4)建设糖果业废水治理示范工程。

(十)科技普及工程

1、为科技兴湛计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论氛围。

2、抓好一年一度的“科技进步活动月”宣传流动。

3、充分发挥“一校四网”农村宣传思想工作主渠道的作用

4、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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