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海关
一、主要职责
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任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 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 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二、主要办事程序
(一)海关接受报关作业程序
1、企业办理进出口贸易报关时,须先到报关公司 输单部打印电脑报关单。
2、企业输单后,将报关单证、报关员卡到海关“进 出口报关接单窗口”交海关接单员。
3、接单员简单检查报关单证正确齐全后,即接受 报关申请并在“窗口工程作业单”上批注日期、时间, 将单证移交预审员。
4、预审环节主要对进出口报关的统计指标及项 目进行审核。预审完毕后将单证交初审员。
5、初审员核对报关员的报送资格,经审核若不符 合规定或有差错的单证,即退给报关员修正后重新报 关;若符合规定的经电脑过机后确认报关申请,并在 单证上作批注并签注日期、姓名,将单证交复审环节。
6、复审员对报关单证内容进行复核,若发现有差 错,退给初审员补办手续。复审无误的单证,若属免税的直接交“发(退)单窗口”做关封,属征税的移交征 税部门审价计税。
7、发(退)单员接到复审员和征税部门移交的单 证即做关封,并通知报关员前来签领。
(二)海关查验手续
1、货主报关后,应在三天内(节假日除外)将关封 送交有关查验部门,海关接关封后应立即拆封核对报 关单及随附单证是否齐全。
2、货主要求查货时,海关应在十五分钟内派员查 验。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派员查验的,要向货主说明理由。
3、海关查验货物前,货主应准备好必要的装卸机械和开箱工具。
4、海关在查验时应贯彻政策,体现为生产服务精神,尊重货主,爱护货物。
5、出口货物如属装货柜的,应在装货前通知海 关,由海关决定是否派员监装。
6、海关查验货物时,货主应该到场并按关员要求 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 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查验货物 后;货主应在《查货记录》上签字确认。
7、因特殊情况需要海关到监管区外查验货物的,应提前申请,并按规定缴纳海关规费。在货物运输途中或在装卸过程中被损坏的货主应及时通知海关。
8、货主如在节、假日要求查货的,需在休息日前一天预约。如有特、急情况,现场业务人员应急事急办。
9、货主应带有《工作证》或《报关员证》,以备海关核查。
10、企业如发现关员有态度作风或廉政问题,应向海关反映或在意见箱(簿)上提出,帮助海关改进工作。
(三)海关办理征、免税业务程序。
1、办理减免税手续程序
(1)申请单位按有关减免税政策规定将有关齐全 有效的批文、函件等及填写好加盖单位公章的有关资 料交关税处减免税科。
(2)海关收到单位申报及有关单证后,应及时组 织人员进行查核,主要审核申请单位、货物品种是否 符合政策规定,数量是否合理,及有关单证的真伪。
(3)免税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交处领导签批,30万元以上的送主管关长审批,审批手续结束后,开具 减免税证明书,并连同有关单证做好关封。
(4)申请单位凭货物提单复印件、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向减免税科签领关封,办理报关手续。
2、征税审价办事程序
审价人员在接到审单科交来的报关单后,认真审核报关单及合同、发标等有关单证,分别作出下列处理:
(1)对申符合理价要求的报关单,真写退单卡,退回保税处审单科交货主重新申报清楚。
(2)对敏感性及数量难以确定的商品,申报符合审价要求的,审价员真写作业联系单连同报关单一起交计税科审核,再交保税处审单科转交查验部门,查验货物后再交审核,再交保税处审单科转交查验部门,查验货物后再交审价科进行审价。
(3)、对符合审价要求并查验后交来的报关单及“信得过企业”同大中型优先通关企业进出口一般应税货物经审单科审核报关单,审价人员就填写海关估价审批表,经初审、复核后,在估审批表上签字,逐级上报审批。
3、征税办事程序
(1)海关计税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初审、复核后,开出税单,然后把报关单和税单通过审单科发(退)单窗口退给报关单,报关员凭凭税单到银行缴纳税款。
(2)对先计征后查验的货物,计税员在报关单上加盖“查验后放行”印章后,将报关单和税单资审单科发(退)单窗口
(3)对“先放后版”的货物,货主须在货物放行后七天内到计税科核销税单。
(4)对凭保函或保证金放行的就税进出口货物,须填县保函一式两份向海关关税部门申请,海关发给保函或保证金收据。海关货管部门版税部门联系单放行应税进出口货物。
(5)办理退税手续时,经办人员须收取退税申请书一式两份,严格审核退税申请理由。经主管关长批复后,给予办理退税,并按每标货物收取退税手续费人民币50元。
(四)报关企业注册、备案登记程序
企业的报关注册登记
1、专业报关公司的注册登记
专业报关公司缶海关提交《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以及下列文件正本(或影印件)后,海关发给《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1)海关总署的批准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法律规定的部门出具的验资历报告及开户银行帐号;
(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主管报关业务的负责人和报关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
(6)风险提保金交纳收据;
(7)财会管理制度,帐册设置情况;
(8)《企业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2、代理报关公司的注册登记
代理报关公司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代理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及以下文件正本(或影印件)后,海关发给《代理报关企业注册证书》:
(1)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的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3)财会管理制度,帐册设置情况;
(4)验资报告及开户银行帐号;
(5)法定代表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和拟任报关员 的姓名、联系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
(6)代理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印模和报关员印模(或签字)。
(7)风险担保金交纳收据;
(8)《企业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企业管理情况登记表》。
3、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办理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应向海关提交《自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及以下文件正本(或影印件)后,海关发给《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1)部、委、局(省、市、自治区)批准成立业的批准文件;
(2)企业审定证书(外贸、工贸企业),或批准证书 (三资企业);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发的营业执照;
(4)报关专用章印模、报关员印模(或签字);
(5)公司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独资企业可免代理报关公司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代理报关企业 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及以下文件正本(或影印件)后,海关发给《代理报关企业注册证书》:
(1)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国际货运代理,国 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的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3)财会管理制度,帐册设置情况;
(4)验资报告及开户银行帐号;
(5)法定代表人、报关业务负责人和拟任报关员 的姓名、联系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
(6)代理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印模和报关员印模(或签字)。
(7)风险担保金交纳收据;
(8)《企业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企业管理情况登记表》。
3、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办理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应向海关提交《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及以下文件正本(或影印件) 后,海关发给《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1)部、委、局(省、市、自治区)批准成立企业的批准文件;
(2)企业审定证书(外贸、工贸企业),或批准证书(三资企业);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发的营业执照;
(4)报关专用章印模、报关员印模(或签字);
(5)公司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独资企业可免交合同);
(6)海关核发的保税物资登记手册(三资企业提 供海关审核后交还企业);
(7)银行资信证明及开户银行帐号;
(8)财会管理制度、帐册设置情况;
(9)《企业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 《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企业的报关备案报关备案是指已在所在地海关办理了报送注册 登记手续的报关企业为取得其他海关的报关权利,而 在有关海关办理的批准手续。
1、专业报关和代理报关企业如须办理报在关区 以外口岸报关事宜的,由所在地海关报上级海关核准 后,报海关总署审批后,凭所在地海关关封到异地海 关办理备案手续,方可在异地办理报关业务。
2、自理报关企业如须办理所在关区以外口岸报 关事宜的,应向所在地海关交验如下文件:
(1)《自理报关企业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2)《自理报关企业注册证明书》影印件;
(3)报关企业报关专用印模和报关员印模(或签字);
(4)《企业备案情况登记表》。
三、湛江海关服务承诺制度
(一)接受报关审单业务对外服务承诺
1、在手续齐全、单证无误的情况下,报关台审查每份报关单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实行节假日预约报关制度,对确需节假日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企业的,由企业于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预约申请表交保税处通知有关部门到时加班服务。
3、在正常情况下,办理外汇核销联报关、进出口 货物证明书、出口退税报关单业务在30分钟内完成。
4、对于出示有效证件的信得过企业,可优先办理 报关等海关手续。
(二)查验货物服务承诺
1、查货部门接到报关单后,在15分钟内派员查 货,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派员查货的,应立即向货 主作出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海运品种单一、散装、大宗的迸出口货物,可 申请办理“直装”直提”手续,海关实行船边监管,验放货物。
3、关员查货完毕,应在30分钟内写好查货记录,并在放行货物后两小时内将当天所查的货物的有关 资料输入“放行子系统”。
4.建立节假日和“双休日”的查货预约制度,对集 装箱运输有条件的实行门到门服务,若有特殊情况。紧急情况,可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船管部门接到货物进口舱单时,应在2小时内(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将其输入电脑。
(三)征税业务服务承诺
1、审价科从接到报关单一般要在45分钟内完成 一份进出口报关单的审价工作。
2、实行节假日预约报关制度,对确需节假日办理 进出口货物报关企业的,由企业于星期五下午下班前 填写预约申请表交保税处通知有关部门到时加班服务。
3、在正常情况下,办理外汇核销联报关、进出口货物证明书、出口退税报关单业务在30分钟内完成。
4、对于出示有效证件的信得过企业,可优先办理报关等海关手续。
(二)查验货物服务承诺
1、查货部门接到报关单后,在15分钟内派员查货,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派员查货的,应立即向货 主作出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海运品种单一、散装、大宗的迸出口货物,可 申请办理“直装”/直提”手续,海关实行船边监管,验放货物。
3、关员查货完毕,应在30分钟内写好查货记录,并在放行货物后两小时内将当天所查的货物的有关 资料输入“放行子系统”。
4.建立节假日和“双休日”的查货预约制度,对集 装箱运输有条件的实行门到门服务,若有特殊情况。 紧急情况,可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船管部门接到货物进口舱单时,应在2小时内 (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将其输入电脑。
(三)征税业务服务承诺
1、审价科从接到报关单一般要在45分钟内完成 一份进出口报关单的审价工作。
2、需上报咨询、协高价格的,审价人员应中二个工作日内上报,接到上级批复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办妥。
3、计税科从接到审价科移交的报关单起30分钟内完成一标货物的计征税工作。
4、计税科在二个工作日内办妥正常的退税手续。
5、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归类、审价、减免税审批的,要向货主做好解释工作。
(四)、保税业务对外服务承诺
1、在企业提供齐全、正确、有效的批文、资料的前提下工作日内办结(需送所备小组审批除外)。
2、在个业提供方便、正确、有效的资料、单证和发要的帐册、数据的条件下,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审核、验厂(发要时进行)和核发手等有关手续,不超过四个工作日,如超出处级备案审批权限的,不超过
一个星期。
3、办理企业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时,情况正常、手续完备、“三证”(核销申请表、报关单、手册)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对要求设立保税仓库的企业,在企业提交齐全、正确有效的证件前提下,二个工作日内办结验厂、送批手续,审批后,十分钟办结验厂、送批手续,审批后,十十分钟办结发证手续。
5、对保税仓企业办理正常的货物进出仓、转仓、转关、转口或退运手续的,十分钟办结。
6、办理保税仓企业年审三十分钟完成。
(五)接受投诉、举报及处理承诺 对海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服务承诺制度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向湛江海关监察室、政工办投诉,亦可在每 逢星期三上午关长接待日向值日关长投诉。
五、办公地址和领导电话
办公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54号领导电话
关长:王全国3388988一5519
副关长:邢强3388988一5506 3392128
薛四军3388988一5507 3388288
于绍起3388988一5508 3388388
李忠民3388988一55033 386438
关长接待室:3388988一5502
办公室主任:3388988一5406 3389101
秘书长:3388988一5402,5404
关长热线:3385608
监察室:338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