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边防检查站

一、主要职责

(一)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 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 I-具进行监护;

(三)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

(四)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

二、对外服务承诺

(一)船舶检查单位对外服务承诺

1、在正常情况下,登轮检查的船舶不超过二十分钟,正常报检的船舶,实施二十四小时服务。

2、办理有关船舶入出境手续时,如证件、资料完备的,随到随办。资料不全的,说明情况保证下次办到。

3、在边防检查站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超 三十分钟,需要请示上级处理的在四十五分钟内有回二包日。

4、严格按规定处罚违规违章问题,处罚时出示相 应的法律文书和专用收据。

5、接到投诉后七天内回复

(二)旅客检查对外承诺

1、保证按时开足通道、旅客进入联检大楼,港澳台旅客候检时间不超过后20分钟,国内旅客候检时间不超过滤40分钟。

2、正常情况政旅客办理入出境手续所需时间:持《回乡证》检查不超过境5秒,持护照、通行证检查不超过45秒。

3、发现旅客手续不全的,及时请示报告,在站范围处理的问题,三十分钟处理完毕,超越范围的,向上组请求不超过四十五分钟肯回音。

4、设立优检通道:参加70见以上老人、病弱倭残疾人士、重要贵宾给予优先检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国边防检查条例》,公布边防检查处罚细则,让旅客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6、公开检查员代号和岗位纪律,公开投拆电话、便于旅客监督,对投拆函电15日内回复。

7、做到检查现场示意标场明显、规范、方便旅客出入境。

三、证件收费项目及标准(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随船工作证》10元;

2、《船员登陆证》8元;

3、《台湾船登陆证》8元;

4、《船员住宿证》8元;

5、《长期登轮证》10元;

6、《监时登轮证》2元;

7、《停留许可证》5元;

8、《搭靠外轮许可证》120元;(临时)10元;

9、《查验簿》115元

四、办公地址及业务电话

办公地址:湛江市霞山人民东一路2号

站办公室:2284192

站值班室:228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