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边防检查站
一、主要职责
(一)对出境、入境的人员及其行李物品、交通运 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出境、入境的交通运输 I-具进行监护;
(三)对口岸的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出境、入境秩序;
(四)执行主管机关赋予的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务。
二、对外服务承诺
(一)船舶检查单位对外服务承诺
1、在正常情况下,登轮检查的船舶不超过二十分钟,正常报检的船舶,实施二十四小时服务。
2、办理有关船舶入出境手续时,如证件、资料完备的,随到随办。资料不全的,说明情况保证下次办到。
3、在边防检查站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超 三十分钟,需要请示上级处理的在四十五分钟内有回二包日。
4、严格按规定处罚违规违章问题,处罚时出示相 应的法律文书和专用收据。
5、接到投诉后七天内回复
(二)旅客检查对外承诺
1、保证按时开足通道、旅客进入联检大楼,港澳台旅客候检时间不超过后20分钟,国内旅客候检时间不超过滤40分钟。
2、正常情况政旅客办理入出境手续所需时间:持《回乡证》检查不超过境5秒,持护照、通行证检查不超过45秒。
3、发现旅客手续不全的,及时请示报告,在站范围处理的问题,三十分钟处理完毕,超越范围的,向上组请求不超过四十五分钟肯回音。
4、设立优检通道:参加70见以上老人、病弱倭残疾人士、重要贵宾给予优先检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国边防检查条例》,公布边防检查处罚细则,让旅客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6、公开检查员代号和岗位纪律,公开投拆电话、便于旅客监督,对投拆函电15日内回复。
7、做到检查现场示意标场明显、规范、方便旅客出入境。
三、证件收费项目及标准(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1、《随船工作证》10元;
2、《船员登陆证》8元;
3、《台湾船登陆证》8元;
4、《船员住宿证》8元;
5、《长期登轮证》10元;
6、《监时登轮证》2元;
7、《停留许可证》5元;
8、《搭靠外轮许可证》120元;(临时)10元;
9、《查验簿》115元
四、办公地址及业务电话
办公地址:湛江市霞山人民东一路2号
站办公室:2284192
站值班室:228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