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口岸办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口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根据本市口岸的实际情况制订

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拟订口岸发展建设和现代化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口岸和单位之间的关系。指导

各县(市)口岸工作部门的工作。

(三)、督促检查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按分工和司其职,协调处理口岸各单位之间的关系。指导各县

(市)口岸工作部门的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口岸检查单位改革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完善口岸管理办法。

(五)、组织和协调全市口岸的集疏动工作。负责编制上报湛江口岸的外贸运输年、月度初平计划,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和港口生产动态报表,并加强我贸运输形势动态的分棉预报、预测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全市口岸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指导各口岸工作部门防止和处理突发事

件,并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 重违法乱纪问题,督促检查各口岸单位维护口岸的良 好秩序。

(七)按照国家关于口岸开放的政策和规定,负责 一、二类口岸开放或关闭的研讨、审查、报批工作,参 与一、二类口岸的验收工作。

(八)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口岸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