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化”运动兴起
1960年6月1日,在“公社化”高潮推动下,城区霞山、赤坎人民公社分别成立,参加成立大会的各界群众共3万多人。至此,今市域各县全部建立人民公社体制。实践证明,人民公社体制是超越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至1983年5月,全市开展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取消人民公社,原公社一级行政组织改设区公所(现改为镇或乡),大队改设乡政府(现改为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