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路地委改称高雷地委

   1950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决定,中共南路地方委员会改为中共高雷地方委员会,隶属中央华南分局领导,地委书记刘田夫。此前广东南路区行政专员公署改称广东省人民政府高雷专员公署,辖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化县、茂名、信宜、电白、梅茂、吴川和湛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