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湛府办〔2007〕35号

印发湛江市实施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监督管理方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制订的《湛江市实施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监督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2007)35号

湛江市实施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监督管理办法

    为做好我市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粤教办〔2007〕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免费课本的选用和采购

(一)免费课本的选用按照以下程序确定:1.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对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调研。2.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应学科的教研员、教师代表不少于10人对拟使用教材进行论证,形成对教材论证意见。3.由市教育局提出教材选用的倾向性意见。4.市义务教育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召开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会议,听取教材论证意见,然后投票表决。投票表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免费教材的采购按照省有关部门制定的采购办法执行。

二、免费课本的领用

学校发放免费课本时,要根据经审批的免费义务教育对象的班别、姓名以及领用课本的名称、出版部门、单价制作领用表,由免费对象本人签名领取。免费课本发放完毕后,学校要将签领表的复印件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免费资金的核算

学校要将免费提供课本的学生签领表的原件装订成册,作为本校免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专项资金支出的原始会计凭证,以便进行核算。

四、发放情况的上报

面上小学要根据免费课本签领表汇总并填写免费课本发放情况汇总表,上报本镇中心小学,由镇中心小学汇总并填写本镇免费课本发放情况汇总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初级中学要根据免费课本签领表汇总并填写免费课本发放情况汇总表直接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各镇(乡、街)小学和初中上报的免费课本发放情况汇总表,报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

五、检查监督和投诉

各县(市、区)教育、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每年要对免费课本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设置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

主题词:教育农村教材管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