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湛府办〔2006〕55号
印发湛江市“一畅两会”和“三合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湛江市“一畅两会”和“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一日
湛江市“一畅两会”和“三合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6月12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的全省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5·19”和“7·13”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一畅两会”(“一畅”:社会单位必须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两会”:社会单位从业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构建和谐湛江为目标,全面整治“三合一”(人员住宿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一种或多种场所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且未进行严格的防火分隔,这类建筑简称为“三合一”建筑)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一畅两会”和“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副市长何成华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兵、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国光为副组长,市消防联席会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彭功稠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管委会,下同)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机构,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各司其职,共同开展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舆论氛围,做好“一畅两会”和“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工作。在专项治理过程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向社会各界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授消防知识和技能,使其会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
(二)自改自查阶段(9月6日-9月10日)。“一畅两会”和“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组织落实本单位全面自查自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消防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制定本地“一畅两会”和“三合一”治理实施方案,并于9月31日前将该方案与治理工作总结报市公安消防局。
(三)全面整治阶段(9月11日-9月25日)。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研究火灾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统一组织公安、安全监管、消防、劳动、工商、文化等部门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私营企业和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
场所。检查、督促各单位畅通消防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增设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逃生路线等提示图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建筑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完好有效。对“三合一”场所,要做到发现一处,依法责令整改一处,绝不能遗患成灾。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保安全。
(四)验收总结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开展“一畅两会”和“三合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公安消防局。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从9月26日起结合“十一”黄金周,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动员部署,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联动,发挥合力。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全面落实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各项措施,迅速组织开展“一畅两会”和“三合一”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基层单位安全监管。对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不畅通以及存在“三合一”现象,影响人身安全的场所,必须坚决依法处理,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舆论导向。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通过消防宣传“进社会、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加强各类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连网等新闻媒体,积极进行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典型火灾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及时曝光并跟踪报道忽视消防安全的典型事例。同时,要建立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行动,形成人人关注身边消防安全和举报投诉火灾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消防执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消防安全“一畅两会”和“三合一”
专项整治行动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