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商形式及优惠条件

  公司为了引入新的投资主体,拓宽融资渠道,突破国有独资的产权格局,决定通过股份合作制、暂挂债务吸取增量资产,以及将净资产折价出售等形式招商,以解决矿山、粗选厂的建设问题,启动13万吨精选厂项目,盘活存量资产。主要招商形式有整体或部分出售、转让、出让股权、兼并、租赁、承包、合资、合作等,中外客商可通过联营、参股、控股或并购等方式进行各种投资合作。

  主要优惠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外商和内商投资优惠政策,对科林公司投资的中外客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有:

  1、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4%;

  2、外商投资经营期10年以上者,盈利后两年全免,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务局,产品出口产值超过70%的,第六年以后继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先进技术企业可以在前五年全免、减半政策的基础上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减免投资调节税;

  4、嫁接外资后,新增税收属于湛江市增收部分在5年内全部返还给出企业;

  5、对引荐内外资有功人员,按实际进入资金给予千分之五奖励金;

  6、项目用地按成本价出让,免收征地管理费。